坚定历史自信 增强历史主动******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全党同志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坚定历史自信,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勇毅前行、开拓奋进的强大精神力量;增强历史主动,是一个政党、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把握历史发展大势、抓住历史变革时机,奋发有为、锐意进取的重要制胜法宝。新时代新征程,不断夺取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胜利,必须牢记“三个务必”,贯通理解苦难辉煌的过去、日新月异的现在、光明宏大的未来,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
中国共产党具有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的强大底气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在人民探索和奋斗中造就了中国共产党,我们党团结带领人民又造就了历史悠久的中华文明新的历史辉煌。”10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书写了中华民族几千年历史上最恢宏的史诗,深刻改变了近代以后中华民族发展的方向和进程,深刻改变了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前途和命运,深刻改变了世界发展的趋势和格局,为中国人民、中华民族、马克思主义、人类进步事业作出了卓越贡献。这一最恢宏的史诗,铸就了中国共产党无比坚定的历史自信,也彰显了中国共产党把握历史主动的高超能力。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自信与历史主动,源自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和实践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中国共产党为什么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什么好,归根到底是马克思主义行,是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行。”这一重要论断深刻揭示了思想的力量。一种思想理论,能够让人们始终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是因为它始终占据着真理和道义的制高点。马克思主义作为整个人类精神的精华,是正确认识历史的理论,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是科学指引未来的理论,指明了人类寻求自身解放的道路。在人类思想史上,没有一种思想理论像马克思主义那样对人类产生如此广泛而深刻的影响。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自信与历史主动,源自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和实践力量,源自中国化时代化的马克思主义的真理力量和实践力量。100多年来,我们党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写在自己的旗帜上,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的科学理论引领实践,取得了举世瞩目的伟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创立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中华文化和中国精神的时代精华,科学回答了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在指引新时代的伟大实践中彰显出强大的真理力量和实践力量。新时代十年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根本在于有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在于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有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我们的历史自信更加坚定、历史主动愈益增强。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自信与历史主动,源自党无比坚强的领导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共产党所具有的无比坚强的领导力,是风雨来袭时中国人民最可靠的主心骨。”中国共产党是先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在团结带领中国人民进行革命、建设、改革的伟大实践中,形成了强大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正是这种无比坚强的领导力,让中国共产党能够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我们党无比坚强的领导力,突出体现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作为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在风云变幻中举旗定向、掌舵领航,在大战大考中指挥若定、运筹帷幄,在惊涛骇浪中力挽狂澜、砥柱中流。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们采取一系列战略性举措,推进一系列变革性实践,实现一系列突破性进展,取得一系列标志性成果,经受住了来自政治、经济、意识形态、自然界等方面的风险挑战考验,党和国家事业取得历史性成就、发生历史性变革,推动我国迈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新时代十年,在习近平总书记亲自谋划、亲自部署、亲自推动下,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得到有力保证,党的领导制度体系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更加科学,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不断提高,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发挥。实践已经并将继续证明,只要全党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更加自觉地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更加自觉地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只要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党的旗帜下团结成“一块坚硬的钢铁”,我们这个百年大党就能不断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自信与历史主动,源自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决定党和国家前途命运的根本力量。”马克思主义政党作为历史活动的主体,其历史自信和历史主动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不是空中楼阁,而是有着深厚的根基。10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在进取中突破、于挫折中奋起、从总结中提高,从来都对历史前途抱有坚定的信心,对完成历史任务抱有必胜的信念,就是因为始终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撼山易,撼中国人民难。红军时期,人民群众就是党和人民军队的铜墙铁壁;抗日战争时期,我们党广泛发动群众,使日本侵略者陷入了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淮海战役胜利是靠老百姓用小车推出来的,渡江战役胜利是靠老百姓用小船划出来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成就是人民群众干出来的;改革开放的历史伟剧是亿万人民群众主演的。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人民至上,坚持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念民之所忧,行民之所盼,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不懈奋斗。新时代的伟大成就,是党和人民一道拼出来、干出来、奋斗出来的。历史充分表明,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根基、血脉和力量源泉,是我们始终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最为坚实的基础。只要我们党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从人民实践创造和发展要求中获得前进动力,就能信心百倍推进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到强起来的伟大飞跃。
中国共产党的历史自信与历史主动,源自党在艰辛奋斗中创造的伟大成就。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就没有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和人民选择了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也没有辜负历史和人民的选择。10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以“为有牺牲多壮志,敢教日月换新天”的大无畏气概,创造了新民主主义革命的伟大成就、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成就、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伟大成就、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成就,创造了令人刮目相看的人间奇迹。特别是新时代十年,我们打赢了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脱贫攻坚战,近1亿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我国经济实力实现历史性跃升,经济总量占世界经济的比重达18.5%,稳居世界第二位;载人航天、探月探火、深海深地探测、超级计算机、卫星导航、量子信息等取得重大成果,进入创新型国家行列;建成世界上规模最大的教育体系、社会保障体系、医疗卫生体系,教育普及水平实现历史性跨越,基本养老保险覆盖10.4亿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在95%……党领导人民取得的伟大成就,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了更为完善的制度保证、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百余年非凡奋斗,标注着一个国家波澜壮阔的发展进步,熔铸着一个政党广泛深厚的自信自强。“度之往事,验之来事”。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伟大历史成就、创造了一个又一个人间奇迹的中国共产党,必将以更加坚定的历史自信、更加强烈的历史主动创造新的更大的奇迹。
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才能走好新的赶考之路
“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历史是一个从昨天走到今天再走到明天的过程。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目的是为了创造新的历史伟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中国梦是一场历史接力赛”。今天,中国共产党已经团结带领中国人民完成脱贫攻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历史任务,实现了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正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朝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继续前进。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是一项伟大而艰巨的事业,前途光明,任重道远。只有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才能走好新的赶考之路。
坚定“四个自信”、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胜利的必然要求。党的二十大强调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这就要求我们在新的赶考之路上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四个自信”不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而是建立在坚定的历史自信基础之上。对历史进程的认识越全面,对历史规律的把握越深刻,党的历史智慧越丰富,对前途的掌握就越主动。只有坚定历史自信,我们才能坚持道不变、志不改,既不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走改旗易帜的邪路,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伟大胜利,是一个长期艰巨的历史过程,必须增强历史主动。我们既要咬定青山不放松、风雨无阻向前进,以行百里者半九十的清醒不懈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又要立足现实,把握好每个阶段的历史大势,做好当下的事情,坚持把国家和民族发展放在自己力量的基点上,坚持把中国发展进步的命运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抓住战略机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要求。100多年来,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所进行的一切奋斗,就是为了把我国建设成为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新时代新征程,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就要坚持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在新中国成立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长期探索和实践基础上,经过党的十八大以来在理论和实践上的创新突破,我们党成功推进和拓展了中国式现代化。我们要坚定历史自信,深刻认识到中国式现代化理论是对西方现代化理论的超越,深刻把握中国式现代化的中国特色、本质要求和必须牢牢把握的重大原则。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必须善于抓住和用好各种战略机遇。当前,我国发展仍具有诸多战略性的有利条件,仍然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也应看到,随着国内外环境发生深刻复杂变化,战略机遇的内涵也有了新的发展变化,而且历史性的机遇往往稍纵即逝,机不可失、时不再来。只有增强历史主动,准确识变、科学应变、主动求变,勇于开顶风船,善于化危为机,紧紧抓住战略机遇,顺势而为、奋发有为,才能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
应对风险挑战、经受风高浪急甚至惊涛骇浪重大考验的必然要求。我们这样一个大国的现代化,不可能顺顺当当实现。越是接近民族复兴,越会充满风险挑战乃至惊涛骇浪。当前,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进,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各种“黑天鹅”“灰犀牛”事件随时可能发生。我们面临的各种斗争不是短期的而是长期的,至少要伴随我们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全过程。走好新的赶考之路,在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攻坚克难、砥砺奋进,团结带领中国人民用新的伟大奋斗创造新的伟业,必须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只有坚定历史自信,才能保持战略定力,在乱云飞渡中确保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正确方向,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向着既定目标前进;才能在风险挑战面前砥砺胆识,精准研判、妥善应对来自各方面的风险挑战考验。只有增强历史主动,才能把战略的坚定性和策略的灵活性结合起来,既把方向、抓大事、谋长远,又抓准抓好工作的切入点和着力点,以战略定力和策略活力应变局、育新机、开新局;才能知难而进、迎难而上,全力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困难和挑战,依靠顽强斗争打开事业发展新天地,开创属于我们这一代人的历史伟业。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不断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
坚定历史自信不是骄傲自满,增强历史主动是为了更好前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在中国共产党奋斗史、新中国发展史、中华民族文明史上都具有里程碑意义。同时,我们必须认识到,这只是我们迈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关键一步,我们决不能骄傲自满、止步不前”。新时代新征程,我们必须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为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力拼搏。
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夯实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的思想根基。拥有马克思主义科学理论指导是我们党坚定信仰信念、把握历史主动的根本所在。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赢得优势、赢得未来,一刻都不能没有正确思想指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回答了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什么样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怎样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等重大时代课题,是全党全国人民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奋斗的行动指南。我们要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握好其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夯实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的思想根基,更好从历史长河、时代大潮、全球风云中分析演变机理、探究历史规律,提出因应的战略策略,增强工作的系统性、预见性、创造性,确保党和国家事业在历史前进的逻辑中前进、在时代发展的潮流中发展。
坚持做到“三个务必”,在焕发更为强烈的历史自觉和主动精神中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建立在对历史发展潮流全面认识的基础之上,深刻体现历史主体的主观能动性,充分彰显历史自觉和主动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向全党同志提出的“三个务必”,不仅是对我们党100多年来历史经验、优良传统、精神品格等的高度凝练,更是对新时代新征程进一步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的新的更高要求。“三个务必”是一个有机统一的整体,让新时代的中国共产党人焕发出更为强烈的历史自觉和主动精神。要清醒认识到,当前我们所处的是一个船到中流浪更急、人到半山路更陡的时候,务必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作为全体党员、干部的终身课题;务必谦虚谨慎、艰苦奋斗,保持创业初期那种励精图治的精神状态,在长期执政中要节俭内敛、敬终如始,在承平时期要严以治吏、防腐戒奢,在重大变革关头要顺乎潮流、顺应民心;务必敢于斗争、善于斗争,保持过去革命战争时期的革命热情和拼命精神,在机遇面前主动出击,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在风险面前积极应对。
走好“五个必由之路”,在把握历史规律中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对历史规律的把握越深刻,对时与势的判断就会越准确,对历史前途的掌握就会越主动。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五个必由之路”,要求全党“必须倍加珍惜、始终坚持,咬定青山不放松,引领和保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巍巍巨轮乘风破浪、行稳致远”。“五个必由之路”是我们党在长期实践中得出的至关紧要的规律性认识,是关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历史规律总结。历史规律可以映照现实、远观未来,能够让我们看清楚过去为什么成功、弄明白未来怎样才能继续成功,进而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全党必须牢记,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必由之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由之路,团结奋斗是中国人民创造历史伟业的必由之路,贯彻新发展理念是新时代我国发展壮大的必由之路,全面从严治党是党永葆生机活力、走好新的赶考之路的必由之路,矢志不渝、笃行不怠,不断创造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的业绩。
对百年奋斗历史最好的致敬,是书写新的奋斗历史。新征程是充满光荣和梦想的远征。走过百年辉煌历程的中国共产党,具有无比坚定的历史自信;立志于中华民族千秋伟业的中国共产党,焕发出更为强烈的历史自觉和主动精神。又踏层峰辟新天,更扬云帆立潮头。只要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牢记“三个务必”,坚定历史自信,增强历史主动,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就一定能把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变为现实,谱写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更加绚丽的华章。(任理轩)
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
宁吉喆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指出,扎实推进共同富裕,完善分配制度,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这为我们指明了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迈向共同富裕的目标任务、改革举措和政策取向。
从完善分配制度上促进共同富裕
(一)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第一,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一个基本目标。马克思主义以实现人类解放、促进每个人自由而全面发展为己任,期盼生产力的发展使社会财富的一切源泉都充分涌流,期盼没有工农、城乡、脑体差别的社会,预见未来社会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第二,共同富裕是自古以来我国人民的一个基本理想。早在2000多年前,先贤即提出“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大同思想,后来的思想家又多次对大同社会提出设想,反映了中华民族对一个繁荣、富裕、公正、平等社会的美好理想。第三,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根本宗旨的体现。民之所望,政之所向。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反映了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体现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体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的根本宗旨。第四,共同富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特征。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提出把我国建设成为社会主义的现代化强国的目标和共同富裕的概念。改革开放后,邓小平同志指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新时代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中国式现代化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现代化。
(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既是一项长期任务又是一项现实任务。第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我国建立起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国实现了从生产力相对落后到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二的历史性突破,实现了人民生活从温饱不足到总体小康、奔向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发展平衡性、协调性、可持续性明显增强,党领导人民打赢了脱贫攻坚战,历史性地解决了绝对贫困问题,在中华大地上全面建成了小康社会。202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14万亿元、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2万美元,标志着我国社会生产力、综合国力、人民生活水平跃上新台阶,为推进共同富裕打下了坚实基础。第二,我国已经到了扎实推进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经济社会结构加快调整变化,高速增长转向高质量发展,对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提出了新的要求。第三,实现共同富裕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目标。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伴随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全过程,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长远规划,深入研究不同阶段的现代化和共同富裕目标,分阶段循序渐进。
(三)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必须完善分配制度。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基础性制度。要在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的基础上,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切好分好,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制度体系。第一,完善分配制度是促进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生产决定分配,分配反作用于生产。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初步建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分配制度,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发展和居民收入提高。1979—2021年,我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2%,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8.2%,其中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速快于城镇居民0.6个百分点。但分配领域不平衡的问题仍然比较突出。只有完善分配制度,才能进一步调动广大劳动者生产积极性、更好发挥人力资源和人力资本的作用、持续扩大国内需求特别是居民消费需求,构建合理分配格局。第二,完善分配制度是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内容。分配制度具有基础性和能动性。完善分配制度,有利于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及统筹城乡的民生保障制度。同时,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又有利于更好地发挥分配对生产、流通、消费和投资的促进作用,从而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筑牢基础。第三,完善分配制度是发挥多层次分配协调配套制度作用的重要举措。初次分配、再分配、第三次分配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初次分配是基础,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要健全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再分配是保障,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手段,要完善政府对收入分配进行调节的机制;第三次分配是补充,是促进共同富裕的辅助方式,要建立社会自愿参与公益慈善事业的机制。三个层次分配的机制相互协调、相互配套,依法依规运行,有利于有效市场、有为政府、有爱社会相结合,扎实推进共同富裕。
发挥好初次分配的基础性作用
(一)提高发展的平衡性、协调性、包容性。人民的幸福生活是奋斗出来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要把推动高质量发展放在首位,形成人人参与的发展环境,厚植共同富裕的物质基础。第一,促进人的全面发展。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防止社会阶层固化,畅通向上流动通道,促进机会公平,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提高全社会就业创业和创新创造能力,鼓励勤劳致富。第二,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要坚持以城带乡、以工促农,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对易返贫人口加强监测、及早干预,确保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和新的致贫。开拓乡村特色产业发展等增收渠道,使更多农民勤劳致富。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完善新型城镇化战略,促进农民工融入城市。第三,健全区域协调发展体制机制。要深入实施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区域重大战略,加大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增强欠发达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建设好浙江共同富裕示范区。第四,强化行业发展的协调性。要加快垄断行业改革,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让平均利润率规律发挥作用。要发挥企业促进协调发展的能动性,鼓励、支持和引导企业与金融机构增加环境、社会、治理(ESG)投资。
(二)提高居民收入和劳动报酬比重。目前,我国住户部门可支配收入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的比重约为60%,劳动者报酬占国民可支配总收入的比重约为50%,有待提高。要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基本同步、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基本同步,构建体现效率、促进公平的收入分配体系。第一,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要通过扩大就业和提高就业质量增加劳动者收入,拓展服务业、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知识和技能密集型企业就业空间,稳定新就业形态、灵活就业人员就业增收,帮助高校毕业生、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增收。第二,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要坚持多劳多得,着重增加劳动所得。完善劳动者工资决定、合理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健全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机制,完善农民工欠薪治理长效机制。健全国有企业市场化薪酬分配机制和科技创新薪酬分配激励机制,改革完善体现岗位绩效和分级分类管理的事业单位薪酬制度,落实并完善公务员工资正常调整机制。完善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机制,健全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
(三)扩大中等收入群体。目前,我国中等收入家庭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30%多,提升空间较大。要增加低收入者收入,着力提高中等收入家庭人口比重。第一,高校毕业生是有望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方面。要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做到学有专长、学有所用。第二,技术工人应成为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组成部分。要加大技能人才培养力度,提高技术工人工资待遇,吸引更多劳动者加入技术工人队伍。第三,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从业者是创业致富的重要群体。要完善营商环境,促进稳定经营增收。第四,进城农民工是中等收入群体的重要来源。要深化户籍制度改革,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住房、医疗、教育、社保等问题。要合理提高基层公务员和基层企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待遇。
(四)完善按要素分配政策制度。实行劳动、资本、土地、技术、管理、知识、数据等生产要素由市场评价贡献、按贡献决定报酬的机制,有利于提高效率效益、推动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要健全各类生产要素由市场决定报酬的机制,拓展和创新收入分配方式。第一,拓宽财产性收入渠道。要从农村土地、金融资产入手,探索通过土地、资本等要素使用权和收益权增加中低收入群众要素收入,多渠道增加城乡居民财产性收入。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有序推动农村宅基地出租、流转、抵押,探索实现已入市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土地同地同权,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收益分配向当地低收入困难群体倾斜。推动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丰富居民可投资金融产品,完善上市公司分红激励机制。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支持居民合理拥有住房资产。第二,增加技术、管理和知识要素收入。要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用足用好股权、期权等工具激励科研人员等核心人才。完善职务科技成果转化激励政策,健全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第三,构建数据要素收益分配机制。要积极培育数据市场并健全数据价值实现机制,科学界定数据要素权属,探索建立合理分配数据要素收益的方法制度,促进数字红利共享。
加大税收、社会保障、转移支付等的调节力度
(一)完善税收调节机制。税收是国家财政的主要来源,也是收入分配的调节利器。第一,优化税制结构。要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提高直接税比重,增强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第二,完善个人所得税制度。要健全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完善专项附加扣除范围和标准,优化个人所得税税率结构。第三,完善消费、财产等方面税收。要加大消费环节税收调节力度,积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和改革,探索建立与数字经济发展相适应的税收制度。第四,完善税收征管。要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健全自然人税费服务与监管体系,提升税收监管能力。
(二)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这是促进共同富裕的重要途径。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提高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能力,逐步实现人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第一,完善低收入人口保障服务。要逐步健全生活救助和专项救助制度,加快缩小社会救助城乡标准差异,逐步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水平,完善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第二,促进教育公平。要加大普惠性人力资本投入,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有效减轻困难家庭教育负担。第三,完善养老和医疗保障体系。要逐步缩小职工与居民、城市与农村筹资和保障待遇差距,逐步提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金水平,加快优质医疗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第四,完善住房供应和保障体系。要坚持租购并举、因城施策,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保障性租赁房供给,重点解决好新市民住房问题。第五,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要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加强促进共同富裕舆论引导,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加大转移支付。这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工具。2022年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规模近9.8万亿元,比2021年增加约1.5万亿元,作用明显。第一,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要继续增加财政转移支付,缩小区域人均财政支出差距,逐步实现主要按常住人口进行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加大对口支援和帮扶工作力度。第二,优化转移支付结构。要明确中央和地方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稳定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重,提高均衡性转移支付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的比重。第三,强化转移支付管理。要提高转移支付项目实施的精准性,提高转移支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转移支付制度化、规范化。
(四)规范收入分配秩序。这是消除分配不公、防止两极分化的重要措施。第一,保护合法收入。要保护劳动和要素收入,保护居民财产,保护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并调动企业家积极性。第二,调节过高收入。要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规范资本性所得管理,规范财富积累机制,通过个人所得税、消费税、财产税等加强对高收入的调节。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治理分配乱象,合理缩小行业收入分配差距。第三,取缔非法收入。坚决遏制权钱交易,坚决打击内幕交易、操纵股市、财务造假、偷税漏税等获取非法收入行为。
建立健全第三次分配机制
(一)支持有意愿有能力的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积极参与公益慈善事业。进入21世纪,我国社会公益事业迅速起步,捐赠财物较快增长,志愿者队伍不断扩大。但公益慈善事业发展总体上仍相对滞后,社会参与不足。要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面发展公益慈善事业的积极性,支持更多人财物投入社会公益领域。企业是我国慈善捐赠的主体,目前企业捐赠占款物捐赠总量的60%以上。要鼓励企业更好履行社会责任,积极参与生态治理、民生建设、乡村振兴和区域协调发展,持续增加慈善捐赠。社会组织参与第三次分配具有较好条件。要积极有序发展慈善组织,动员更多社会组织从自身实际出发参与慈善捐赠。个人是参与第三次分配的源头活水。目前我国个人捐赠占捐赠总量比重不到30%,需要提高。要增强个人公益慈善意识,采取财物捐赠、志愿服务、互助互济等多种方式参与公益慈善活动。
(二)探索公益慈善活动有效实现形式。第一,完善适合中国国情的慈善组织模式。要加强现代慈善组织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非营利法人制度,打造慈善捐赠主平台。完善志愿者注册、服务记录、激励嘉许、保险保障、基层组织等制度,搭建好志愿者服务平台。第二,探索各类新型捐赠模式。要探究金融助力第三次分配的方式,鼓励设立慈善信托。利用数字网络便捷泛在的优势,积极培育和规范发展互联网慈善。第三,拓展慈善捐赠和志愿服务领域。要加大扶贫济困、教育、医疗卫生、助残助老、减灾救灾等方面慈善投入,拓展生态环保、文艺、科技等领域慈善活动,支持慈善力量更加及时充分参与重大突发事件救援。
(三)完善公益慈善事业政策法规体系和社会文化环境。第一,落实公益慈善税收优惠政策。对非营利组织从事公益性或非营利性活动,予以免税。对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所得税。对个人将其所得用于教育、扶贫、济困等公益慈善事业的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人申报应纳所得税额30%的部分,可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对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实行企业所得税或个人所得税全额税前扣除。建立健全慈善褒奖制度,让捐赠者获得光荣感和成就感。第二,加强慈善领域法治建设。要执行好慈善法、公益事业捐赠法、红十字会法、民法典以及社会团体登记、基金会等管理条例,推进相关立法修法工作。第三,健全慈善综合监管体系。要加强慈善组织专业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健全慈善组织、志愿者、捐赠方和政府部门协调联动机制,加强政府部门对慈善行业的监督管理。第四,创造有利于公益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环境。要弘扬中华民族乐善好施、守望相助的传统文化,提倡向上向善、关爱社会,引导更多个人、社团和企业自愿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