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再发布贯彻实施民法典案例:对“和稀泥”说不******
中新社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张素)民法典实施以来,财产权保护、人格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等重点领域的民事审判工作不断加强。中国最高人民法院12日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中国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杨万明在当天的新闻发布会上说,发布案例旨在更好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
继去年2月发布第一批13件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后,最高法此次再发布16件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
案情显示,孙某燕使用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提供的移动通信号码,并支付费用。但在孙某燕多次明确表示不接受电话推销业务后,该公司仍继续向其进行电话推销。
法院认为,民法典在总则编和人格权编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专门规定,特别是对民众反映强烈的以电话、短信、即时通信工具、电子邮件等方式侵扰他人私人生活安宁的行为进行了严格规制,故判决被告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未经原告孙某燕的同意不得向其移动通信号码拨打营销电话,并赔偿原告交通费用和精神损害抚慰金。
据统计,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1月30日,全国各级人民法院共审结一审物权纠纷案件65万件、合同纠纷案件2027万件、人格权纠纷案件33万件、知识产权与竞争纠纷案件92万件、环境资源类案件31万件。
此外,基于人民法院大数据管理和服务平台汇聚的全国案件文书数据进行检索,2021年1月至2022年11月,适用民法典英烈保护条款的一审裁判文书数量达679件,居住权为772件。
“通过相关案件的办理,民事主体合法权益得到全面保护、产权政策得到有效落实,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在当日新闻发布会上说。
值得注意的是,民法典颁布后,最高法先后制定了民法典时间效力解释、担保制度解释、总则编解释、人脸识别解释、生态环境侵权惩罚性赔偿解释等共计19件司法解释,在统一裁判尺度、厘清法律适用争议问题等方面发挥作用。(完)
在免税店因排队问题起冲突 11人被三亚警方拘留******
中新网三亚1月16日电 (记者 王晓斌)三亚警方15日晚发布警情通报称,于某男等11人在三亚国际免税城排队购买商品时发生肢体冲突,均被处以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通报称,2023年1月14日10时30分许,三亚市公安局海棠分局接到报警,在三亚市海棠区国际免税城有人斗殴,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处置,并依法将涉案人员传唤回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查,于某男(男,19岁)、黄某翔(男,20岁)、孙某博(男,35岁)、崔某鹏(男,35岁)、马某(男,35岁)与陈某寿(男,38岁)、苏某民(男,37岁)、陈某灿(男,35岁)、吴某(男,33岁)、郑某如(男,35岁)、苏某通(男,25岁)当日在三亚国际免税城排队购买商品时,双方因插队问题发生口角,继而引发肢体冲突。
目前,海棠分局依法对于某男、黄某翔、孙某博、陈某寿、苏某民、陈某灿、吴某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1000元;对崔某鹏、马某、苏某通、郑某如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处罚款500元。(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