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忙碌着
曾周波是桐梓县楚米镇马元岩社区的一名易地扶贫搬迁群众,通过社区的介绍,他进入该工厂务工。“我目前每个月的收入在4000元左右,在这里上班既可以照顾家庭,还可以挣一份工资。”曾周波告诉记者。
工作中的曾周波
像曾周波一样的工人,工厂里还有很多,因为家庭的各种情况无法外出务工,该公司的引进,实现了他们在家门口就业的目标。
“我们工厂主要解决了大部分群众的就近就业。”尚匠印刷包装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杜碧红表示。
近年来,桐梓县各乡镇积极引进企业,不断拓宽群众就业渠道,帮助群众在家门口实现就业增收。
遵义鸿腾汽车配件加工有限公司工人正在操作机器
在遵义鸿腾汽车配件加工有限公司,公司员工熟练地进行着汽车配件加工。据公司负责人郑林,目前公司主要是解决了不方便外出打工的家庭妇女的就业,做到挣钱顾家两不误。
“在这里上班,既可以照顾老人和小孩,又可以挣钱补贴家用。”该公司员工、桐梓县官仓镇红旗社区居民黄安静说。
“接下来,我们公司将会增加更多的岗位,解决更多的群众就近就业,带动当地群众增收致富。”郑林告诉记者。
江秋莲:最后期限内未收到刘鑫赔付金,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1月10日中午,江歌母亲江秋莲告诉澎湃新闻,她当天询问城阳区法院是否收到刘鑫的赔偿款,法院回复称经查询显示暂未收到。江秋莲表示其已向城阳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审核会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2022年12月30日,江歌母亲江秋莲诉刘鑫生命纠纷权案二审宣判,刘鑫被判赔偿江秋莲各项损失近70万元。
据青岛晚报报道,江秋莲代理律师黄乐平曾表示,依据法律规定,刘鑫应当在1月9日(含当日)之前完成赔偿,否则江秋莲可在1月10日起两年内向一审法院提起强制执行申请。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青岛中院在二审判决中认为,刘鑫作为侵害风险的引入者和被救助者,未履行对救助者江歌负有的注意、救助、安全保障义务,对江歌遇害存在明显过错,其过错行为与江歌死亡后果之间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刘鑫应当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青岛中院维持一审判决,刘鑫赔偿江秋莲各项经济损失49.6万元、精神抚慰金20万元,并承担全部案件受理费。
此前,疑似刘鑫的微博账号曾在微博上就赔款向网友发起募捐,引发争议,此后该微博被封号。(澎湃新闻记者 廖艳 何沛芸)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