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一女子临检遭压制在地 警员被判两罪获刑******
中新网2月1日电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1日,台湾一女子詹某玲遭中坜警员压制逮捕案在桃园地方法院宣判,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各处有期徒刑4个月、6个月,前者可易科罚金。
詹某玲2021年4月22日遭桃园市警察局中坜分局一名叶姓警员盘查,但拒回答且骂警员,被当街压制、后依妨害公务罪嫌逮捕;詹某玲则认为警员滥权、执法过当也提起诉讼。
双方2021年都获检方不起诉处分,不过詹某玲事后提起再议,经台湾“高等检察署”发回,检察官认为叶姓警员临检盘查不符规定,涉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妨害自由罪嫌重大,去年起诉叶姓警员。
桃园地方法院今天(1日)公布判决结果,经勘验警员记录器画面,女老师当时没有滥用毒品后精神异常、即将犯罪等迹象,也没有攻击、冲撞警员或加速逃逸的行为。
判决指出,在此情况下,警员以身体阻挡女老师离去,要求等待支援警力到场并到派出所查验身份,已构成以强暴方式妨害女老师的行动自由权利。
判决指出,警员对女老师违法拦检,已先行触犯刑法强制罪,在此事件脉络发展之下,女老师辱骂警员“真的很蠢”等语,属于捍卫自己权利并合理评论公务员违法行为之言论,不构成妨害公务罪,警员也无从以现行犯逮捕女老师。
判决指出,警员将女老师压制在地进而上铐逮捕,均难认定是合法执行职务行为;警员违法拦阻盘查在先,还借口妨害公务违法逮捕女老师,除造成女老师损失外,也严重影响民众对警员信赖,且警员犯后未能确实表达悔意,无法取得女老师的谅解或赔偿损失,犯后态度难谓良好。
桃园地院宣判,叶姓警员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强制罪,处有期徒刑4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又犯公务员假借职务上之机会剥夺他人行动自由罪,处有期徒刑6个月。
两岸中华武术大家练:“云”端切磋武艺******
中新社漳州12月17日电 (张金川 廖珍妹 林聪华)第十四届“海峡两岸(福建·漳州)中华武术大家练”活动17日在福建省漳州市举行。海峡两岸的武术爱好者和武术名家相聚一堂,以武会友、畅叙情谊。
本届活动由漳州市漳台交流协会、龙文区闽台武术交流中心主办。活动现场精彩纷呈,一招一式间,展示着传统武术文化的魅力与传承。30多家两岸武馆、代表队带来精彩表演,其中台湾武术代表队、台湾武艺文化研究会代表队、台湾嘉义县武术代表团、台北市北投区国术会等通过线上表演,让现场观众大饱眼福。
据悉,此前“海峡两岸中华武术大家练”活动已连续举办了13届,成为漳台交流的特色文化品牌和民间交流的“嘉年华”,受到两岸同胞的喜爱。
台湾媒体人张孟崇作为特邀嘉宾首次现场观看表演,感受颇深。在他看来,武术交流是两岸交流的重要环节。“希望未来两岸多举行线下面对面交流,造福两岸武术爱好者。”
“武术的根在大陆,福建是南拳的主要发源地,台湾则是汇聚与传承各派拳种的重镇。”台北市国术会理事长黄鲲忠通过视频方式发来祝福时称,台湾的南拳大多从福建传入,且比北拳早了约400年,中华传统武术文化在闽台之间关联尤为密切,希望今后双方借此交流平台深化合作。(完)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